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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atuu @
lizihua 这是我研究出来的版本,供你们参考。(我之前发过,但是大家都在 V2EX 情绪表达,根本就不理性思考和讨论法条。)
增值税
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6 号)和《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原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6 年第 7 号),个人出租不动产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额是=含税销售额(即房租)/(1+5%)*1.5%。同时,个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月租金总计不超过 3 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所有缴纳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因此,理论上都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像我这样处于上海的外来务工人员,税率是 7%。计算方法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不过目前我没有直接缴纳过这个税。
教育费附加
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条例》,所有缴纳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义务人。因此,理论上都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是 3%。计算方法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率。不过目前我没有直接缴纳过这个税。
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 〕 24 号)第 2 条第 1 款第 3 项的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 3 %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 4 %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不过目前我没有直接缴纳过这个税。
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 〕 24 号)第 2 条第 1 款第 2 项的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 〕 24 号)第 2 条第 1 款第 1 项的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 10 %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 〕 24 号)第 2 条第 1 款第 3 项的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 3 %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 4 %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