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出事故了,求参考意见或者注意事项。

2016 年 5 月 24 日
 abcde51111
伤者已到医院安排妥当
交警和保险公司已处理,明后天去定责。
出事时间昨晚 20:45
双向八车道红绿灯,我绿灯直行(速度较快),对方电动车对向行驶,
红绿灯末尾中间车道有个可以掉头的虚线,
对方电动车载人在对面车道(我的左前方左拐车道)虚线处掉头,直插内道(左拐红灯),我过完红绿灯才发现,已来不及,右打方向躲避,没躲过,左前方撞倒电动车(电动车撞倒前方五米处)后撞上隔离带上的绿灯后停下。
电动车废了,我损坏严重。

第一时间 120 ,交警和保险。
电动车乘客左肩骨折,不严重。
电动车驾驶,有点严重,好像意识不清(家属描述,我去探望时候已经睡了 /昏迷)

我车副驾驶孕妇骨折 /内出血待观察(怀孕月份大,不适合拍片,住院观察)
我小腹痛,拍片没问题,待观察,轻微磕碰,无大碍。没有酒驾,已吹,已抽血。

刚刚送走保险公司和交警。
交警通知明后天去定责。

对方家属目前稳定,比较好说话。

求各位给点处理过程中的参考意见或者注意事项。



早上一大早就去探望了。电动车驾驶员可以下床座着擦身了。
另外一个只是骨折,其他没问题,看医生怎么处理。

粗红色为我的行驶路线
细红色为电动车行驶路线 发现后右打避让,但是还是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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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条回复
jarlyyn
2016 年 5 月 24 日
30 公里 /小时是哪来的限速……

有非机的话,本来就不太可能机动车无责
chairuosen
2016 年 5 月 24 日
我没开过车,我就想知道一个问题,如果责任是 n:m ,那么是不是楼主要付对方医药费的 n/(m+n);对方也要付楼主孕妇医药费的 m/(m+n)啊?
jarlyyn
2016 年 5 月 24 日
@sorry

别瞎出主意。

楼主尽量不要本人探望,可以委托别人。

不然对方好相处还好,不好相处被打一顿都没处伸冤
dozer47528
2016 年 5 月 24 日
@jarlyyn

“交规没有规定过有红绿灯时路口减速,正常情况下路口也不该减速,应该加速通过。 ”

我也真是醉了,我只想说,祝您好运。
jarlyyn
2016 年 5 月 24 日
@chairuosen

等非机赔钱,呵呵呵呵。

除非出了大事,不然别想了。
jarlyyn
2016 年 5 月 24 日
@dozer47528

开了 10 年了,不用你祝。

觉得有规定的,请把规定拉出来。

也不想想,当年杭州宝马案,为什么最后口径是 70 码
e1nher1ar
2016 年 5 月 24 日
@jarlyyn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 [减速] 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 [减速] 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 [减速] 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cxh116
2016 年 5 月 24 日
@xhyzidane 国内没有哪个地方骑摩托车不需要驾驶证,合格证. 只是国内大部分地方禁了摩托而已.
而电动车至少不让考驾照,不想让它合法化占了比较原因吧.
合法意味和机动车同道.意味再也不能因为载了一个人,而把车扣住,罚款几百.

@jarlyyn 只要权贵觉得摩托车 电动车占了他们的路了,想合法在城市里开都没办法.
jarlyyn
2016 年 5 月 24 日
@dxfree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

“铁路道口”

“人行横道”

So ?
jarlyyn
2016 年 5 月 24 日
@cxh116

电动的问题是超限。

不超限不违法你开好了。
e1nher1ar
2016 年 5 月 24 日
@jarlyyn
请你举例“应该加速通过”的条款?
So ?
sorry
2016 年 5 月 24 日
@jarlyyn 小车没有让行,大车路口没有减速观察慢行,一般这种就是主次责任,但是人性执法偏袒小车、伤者角度,最后估计同等责任巨多。。。过年刚处理过类似事件。

还请把规定拉出来。。。你考过驾照么😓
jarlyyn
2016 年 5 月 24 日
@dxfree

应该加速通过是常识。

你一定要没尝试,我也没办法了。

就如同那些不知道变道 /转弯需要加速的,横在马路上停下来的一样。
cxh116
2016 年 5 月 24 日
@jarlyyn 绝大部分一二三线城市禁摩,一二线城市禁电动车,比如深圳. 就算不超限,一样不允许你开电动车.

何来的平等...
raquelken
2016 年 5 月 24 日
@dozer47528 @jarlyyn 几个超过 40 年驾龄的老司机都跟我说过,过路口的时候, 脚都应该放在刹车上, 准备随时踩刹车。
likai
2016 年 5 月 24 日
@chairuosen
不是这么算的。是这次事故的总费用是多少。然后根据定责来分
不过一般不会这么算
e1nher1ar
2016 年 5 月 24 日
@jarlyyn
我跟你讲法规,你跟我讲常识,还真是 6 啊。
Crixs
2016 年 5 月 24 日
@dozer47528 楼主在路口速度快是有责任,而且车上有孕妇,但是我们不能说这样就是楼主全责了,对方红灯掉头,我方绿灯直行

楼主的问题是过红绿灯车速快(具体多快我们并没有具体数值,所有没法作为批判别人的依据),遇到险情处理方式存在商洽(因为楼主没有提及他在打方向盘时候有没有确认后方有无车辆)

但是谁也没法保证在当时的情况下每个人的处理方式都没有问题,讨论这个没有任何意义。
jarlyyn
2016 年 5 月 24 日
@raquelken

不要扯别的人,我朋友,我 XX 的听多了。

你自己几年驾龄,说这个就可以了。

没车的话,乘公交,看看过横道线后,司机是脚放刹车还是油门的。

过横道线要减速,过了横道线你脚不放油门,靠月球引力把车拉过路口么?
MntCw
2016 年 5 月 24 日
开车慢一点 注意力要集中 遇到问题先刹车 不是打方向盘! 希望孕妇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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