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可能完全没意识到多人游戏中点击匹配按钮进行游戏其实是一种隐式的合同行为,这种隐式合同行为在生活中很常见,比如日常的买卖行为、网约车。 合同行为有相应的合同义务,可能楼主认为的合同义务是输赢随意,自己开心就好,而其他部分队友认为的合同义务是尽力赢得比赛。显然对于竞技类网游,默认的合同义务应该是赢得比赛,大部分玩家进行匹配游玩时是为了赢得比赛。显然楼主自觉的合同义务和大部分玩家都是不匹配的,不应该匹配到一起进行游戏。如果楼主这样的玩家很多的话,建议游戏公司在匹配按钮前增加一组单选框,一个是输赢随意,开心就好,一个是尽力赢得比赛,作为匹配行为的格式条款,减少匹配游戏的合同纠纷。两种匹配类型的双方玩家可以放在一起游戏,并不会影响到任意一方的游戏体验。我是很乐意和楼主这样输赢随意开心就好的玩家进行游戏的,当然仅限于在对面,这样大家都能很开心。 ps. 我觉得楼主还是输出的太多,思考的太少,太以自我为中心。怎么能觉得自己的游戏体验就是有意义的,别人想赢的心情就是无意义的呢?建议再思考思考意义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意义。